民国写文日常 第81(2 / 4)

,嫁出去做别家的媳妇,哪里有自己撑起一片天来的自在。

韩半夏附和着点头,不敢说她心里有个更大胆的想法——找个男人生了孩子就把男人赶出去,或者干脆找人借种,左右在家里住,也有佣人照顾,孩子让家里的长辈瞧着,便是儿子也不怕少了什么男子气概。

至于想男人……她知道也做过角先生,要是能用当然好,便是不能用,寻几个健壮的奴隶,一碗绝育药下去也不愁。

这个时代的婚恋问题并不是现代的冷场神器,反倒是开启话题的机关,尤其是在场的只有女子,众人的讨论便颇有些出格,但真论起话题的放肆,还要数林狼,她开口的次数很少,但每次都语出惊人。

林狼是车厢里最健壮的女子,也是唯一的游医,她的来历就是她的名字:出生被丢进树林,碰上失孤的母狼,被当成自己的孩子喂养。

她本应该作为狼孩长大,但还没到一岁的时候,狼群被老猎人打散,她的狼母受了伤,被老太太救了以后为了遮风挡雨的庇护所,成了看门打猎的家犬,顺便把她也带了过来,老太太无儿无女,就把林狼当了孙女养着。[1]

老太太教导林狼穿衣说话,为人处世,但或许是被人类的家庭抛弃又被树林中的狼群收养,相对于在屋子里待着,她更热衷于接触自然,等送走了狼母又送走了老太太,她也不打算嫁人生子,而是寻了木杖挂了铃铛,做了个游医走四方。

这是个很适合林狼的职业——相对于狼母这种纯粹的动物,林狼更有人性,但相对于老太太这种能融入人群的存在,她的动物性又像是黑夜的月亮一样明显,她是自然的半个女儿,也是人类的半个孩子,而走四方的铃医,正是人与自然的平衡。

而这份特殊性也不只表现在她高挑健壮的身形上,相对于在婚恋上多少还遵循着些社会风俗的,马车中的女性,她更像是来自上古的时代,带着些现在几乎不可见的莽荒气息。

她并不避讳自己的欲望,也不介意男女之间的负距离接触,只要看的顺眼了,席天幕地也不妨碍天雷地火——前提是男子愿意,没有姻缘,还愿意喝一碗短期避子汤。

这在现在的人的眼中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:以前的确有郊媒之说,仲春三月郊外野合甚至是一种风俗,但那已经是距现在千年,秦汉甚至之前的事情了。

林狼的医术是自学的,可能是母狼吃多了草药,又通过奶水传给了自己的人类女儿,她对草药有着动物般的感知,什么药材有什么作用,她闻一闻嚼一嚼就能摸索个大概,飘飘荡荡这么些年,医术也不比有师承的差。

而她参与这次义诊的原因也很简单——补贴+保镖,一趟下来价格不菲。

叫林狼也不意味着她擅长捕猎啊,相对于蹲在到处是蚊虫的草里捉野鸡逮兔子,最后混着血丝或是焦炭吃下去,人类社会软乎乎的饼,香喷喷的肉更符合她的口味,但这些享受都是要钱的啊,林狼思来想去,最后会是决定为了五斗米折腰。

反正她制造的太监也不止一个了,再多几个也无所谓。

林狼算不上世俗意义上的好看女子,但也跟难看搭不上边,浓眉大眼蜜皮白牙猿臂蜂腰一个不少,在许多人眼中,像只带着野劲儿的猫,再怎么挣扎也逃不出他们的手心——直到被一脚踹到墙上扣都扣不下来,才明白这是只山君!

但这个时候已经晚了,他们只能在疯狂的求饶声中听到那一声清脆的咔嚓声响起,从此性别就不可逆的转换了,如果他们及时处理伤口,活下来了的话。

林狼有时候也奇怪,明明那些男人都没有她高,也见到过她一蹦三米远,一脚把墙踹出个窟窿,怎么还敢对她用强呢。

也因为阉割手术做的太多,林狼后面专门寻了块陨石打了剪刀,保证一下就好,开合无痕,现在那剪刀还在她腰上揣着呢,也不知道这次又要咔嚓几个人。

马车一路向前,姚晓瑜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,但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到了很西的位置,在天地相接的地方,能隐约看到一个村子,玛利亚说那就是他们的目的地。

荒郊野外不是什么能让人安心的地方,众人解决了生理需求便匆匆上了马车,等最后一丝光线也从地平线上消失,马车终于停在了村口。

玛利亚医院已经提前和村子沟通过了,下了马车就有人招待晚饭,村里炖了鸡汤,烧了鸭子,煎了荷包蛋,炒了青菜,还做了鱼,食材算不上多么珍贵,但分量很足,就是不怎么好吃。

姚晓瑜不觉得是自己挑剔,煤油灯下众人的表情都是一样一样的,不过饿了吃什么都香,最后还是吃的干干净净,米饭馒头一点没剩下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作者有话说:【1】研究表明跟狼长大的孩子几乎不可能融入人类社会,甚至不会说话,但也有1-5岁是语言学习关键的时间段的说法,文里的林狼是一岁来到老太太家里,所以还能纠正。

————

————

姚晓瑜本

-->>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